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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04-26 点击次数: 次
2013年全省林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和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宣传林业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全面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管理,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认真搞好林业新闻宣传,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和实现"中国梦",大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总要求,大力宣传林业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对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林业抓改革、求创新、谋发展的思路、进展和成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广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使之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广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贡献等六项重大职责,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林业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发展大局。
(二)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宣传。 深入宣传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首要任务的思想。深入宣传各地全面推进《全省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的举措,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深入宣传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恢复、石漠化治理和长江防护林体系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情况。在"两会"、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湿地日、防治荒漠化日、森林防火紧要期,广泛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联合新闻媒体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战役,特别是加强对侯鸟保护工作动态,以及针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专项严打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三)加强民生林业建设宣传。持续宣传林业在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持续宣传重点国有林区、国营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推进林区民生的不断改善。持续宣传林业产业、产业基地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态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发展。持续宣传林业十大主导产业及其政策要点,特别是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和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四)加强林业改革宣传。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和巨大成就,用典型事例说明林改带给农村社会的发展红利,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福祉。大力宣传各地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在深化改革中探索的新措施、出台的新政策和取得的新成效。大力宣传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用鲜活的经验引导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举措和实践,以及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及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思路和做法。
(五)加强林业典型宣传。宣传各地林业系统服务大局、辛勤耕耘、不懈追求、开拓创新的奋斗历程,宣传各地立足本职、扎根基层一线、深受群众爱戴的先进人物,宣传各地感人肺腑、生动鲜活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发和引领广大林业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及务实作风。
二、积极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形成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等部门和社团组织,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林业宣传实践活动,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一)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认真部署2013年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活动。广泛动员政协委员围绕推进解决林业生态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建言献策。筹备召开关注森林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开展好各地关注森林活动,进一步扩大关注森林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科学规范地推进各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典型宣传活动,推广各地发展城市森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镇建设活动,促进身边增绿。
(三)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支持林业。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依靠民主党派、工商联力量,组织好重大调研和建言献策活动。发挥联合工作机制优势,帮助林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好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表彰奖励和第九期民营企业家林业培训班活动,宣传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投身国土绿化事业。
(四)全面开展林业典型人物选树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深入挖掘林业典型,推出一批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中国林业十大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展示林业良好形象,扩大林业影响。积极组织中央在汉和省内主流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三、切实抓好宣传管理工作,促进林业宣传事业再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按照主管主办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强化引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林业宣传组织管理。各地要按照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省级林业宣传综合评价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加强林业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地、市、县林业部门有专兼职的林业宣传人员,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举办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林业宣传干部队伍素质。
(二)强化舆论正确引导。进一步完善新闻信息发布机制,把握好新闻发布的主题、时机、节奏和力度,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林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提高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加强对林业应急能力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并建立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发布主动、声音权威、引导正确的应急宣传机制。
2013年全省林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和 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宣传林业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全面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管理,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认真搞好林业新闻宣传,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和实现"中国梦",大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总要求,大力宣传林业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对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林业抓改革、求创新、谋发展的思路、进展和成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广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使之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广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贡献等六项重大职责,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使林业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发展大局。
(二)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宣传。
(三)加强民生林业建设宣传。持续宣传林业在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持续宣传重点国有林区、国营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推进林区民生的不断改善。持续宣传林业产业、产业基地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态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发展。持续宣传林业十大主导产业及其政策要点,特别是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和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四)加强林业改革宣传。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和巨大成就,用典型事例说明林改带给农村社会的发展红利,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福祉。大力宣传各地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工作动态,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在深化改革中探索的新措施、出台的新政策和取得的新成效。大力宣传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用鲜活的经验引导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举措和实践,以及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及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思路和做法。
(五)加强林业典型宣传。宣传各地林业系统服务大局、辛勤耕耘、不懈追求、开拓创新的奋斗历程,宣传各地立足本职、扎根基层一线、深受群众爱戴的先进人物,宣传各地感人肺腑、生动鲜活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发和引领广大林业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及务实作风。
二、积极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形成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等部门和社团组织,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林业宣传实践活动,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一)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认真部署2013年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活动。广泛动员政协委员围绕推进解决林业生态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建言献策。筹备召开关注森林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开展好各地关注森林活动,进一步扩大关注森林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科学规范地推进各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典型宣传活动,推广各地发展城市森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镇建设活动,促进身边增绿。
(三)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支持林业。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依靠民主党派、工商联力量,组织好重大调研和建言献策活动。发挥联合工作机制优势,帮助林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好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表彰奖励和第九期民营企业家林业培训班活动,宣传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投身国土绿化事业。
(四)全面开展林业典型人物选树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深入挖掘林业典型,推出一批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中国林业十大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展示林业良好形象,扩大林业影响。积极组织中央在汉和省内主流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三、切实抓好宣传管理工作,促进林业宣传事业再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按照主管主办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强化引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林业宣传组织管理。各地要按照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加强省级林业宣传综合评价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加强林业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地、市、县林业部门有专兼职的林业宣传人员,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举办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林业宣传干部队伍素质。
(二)强化舆论正确引导。进一步完善新闻信息发布机制,把握好新闻发布的主题、时机、节奏和力度,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林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提高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加强对林业应急能力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并建立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发布主动、声音权威、引导正确的应急宣传机制。